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審理深度學習演算法商業秘密案! 終審改判支持權利人

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審理深度學習演算法商業秘密案! 終審改判支持權利人

2026-01-02 出處 / 知識前沿

案件編號:(2023)最高法知民終1503號

判決時間:2025年8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法庭近日對該法庭處理的首例涉及深度學習演算法的技術秘密侵權糾紛作出二審判決,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支持權利人上海翎騰公司的訴訟請求。 本案系最高法智慧財產權法庭首次審理涉及人工智慧深度學習訓練方法、標註資料庫等核心演算法要素的商業秘密案件,對類案審理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基本案情

翎騰公司主張其投入鉅資研發的“指尖識別”深度學習技術(包含訓練代碼和近百萬張標註圖像構成的資料庫)被前員工張、李、王、黃非法披露給其新成立的紙上絕知公司。 紙上絕知公司在成立后極短時間內即向合作夥伴提供技術支援,使相關學習平板產品快速具備與翎騰產品高度相似的指尖點讀功能。

最高法院裁判要點

本案明確了深度學習演算法商業秘密保護規則:認定翎騰公司通過Gitlab系統管理的訓練代碼及海量標註圖像資料庫構成商業秘密,強調該類技術的核心價值體現在“數據投喂量”與“演演算法訓練度”的結合。 以及技術秘密侵權的判斷標準:商業秘密權利人提供初步證據合理表明商業秘密被侵害,並提供證據表明涉嫌侵權人有管道或者機會獲取商業秘密,且其使用的資訊與該商業秘密實質相同的,涉嫌侵權人應當證明其不存在侵害商業秘密的行為。 涉嫌侵權人主張被訴侵權技術資訊系其自主研發,對涉嫌侵權人為此提供的相關證據應當進行全面、客觀的審核,並運用邏輯推理和日常生活經驗,結合被訴侵權產品的表現細節、被訴侵權產品與承載涉案商業秘密的權利人產品的表現比對情況加以綜合審查判斷。

判決結果

1、紙上絕知公司立即停止侵害涉案技術秘密;

2、紙上絕知公司連帶賠償翎騰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50萬元;

3、紙上絕知公司限期提交履行《保守商業秘密承諾書》。

本案判決首次為人工智慧領域的商業秘密保護確立了裁判標準,明確了深度學習演算法中訓練代碼與資料庫的密性認定規則,對加強科技創新司法保護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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