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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名企業商標可申請預防性保護

2026-01-06 出處 / (來源:千龍網)

《北京市企業名稱預防性保護指引(試行)》1月1日起實施。 企業名稱、簡稱、字型大小、商標等在本市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商業標識將納入保護範圍,登記機關將對此類商業標識開展預先管理,防止他人擅自使用、造成混淆。

根據試行指引,北京市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商業標識將被納入保護範圍。 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的名稱、簡稱和字型大小也可參考納入企業名稱預防性保護。

有名稱保護需求的企業,可通過「部門建議+自行申報+主動保護」三種申報路徑辦理。 企業申報預防性保護需滿足以下基本條件:企業在本市登記註冊; 商業標識有一定影響且符合名稱規範要求; 企業具備商業標識擁有權; 商業標識不存在糾紛。 市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可建議對商業標識予以名稱預防性保護,企業也可自行申報名稱預防性保護。 對不實施保護可能損害公共利益或者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商業標識,市級登記機關可主動將其納入名稱預防性保護範圍。

登記機關對予以企業名稱預防性保護的商業標識實施分類保護。 其中,申報的企業名稱與納入企業名稱預防性保護的商業標識相同或近似,可能在相關行業使社會公眾受騙或者產生誤解的,企業登記機關在同行業不予登記; 如可能在全行業使社會公眾受騙或產生誤解,則在全行業不予登記。 對於在全國範圍內有廣泛影響的商業標識,市級登記機關還可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推薦,在全國範圍內予以保護。

企業名稱預防性保護也有期限。 試行指引提出,企業名稱預防性保護實施動態管理機制。 如商業標識不再符合申報條件,登記機關將終止保護。 如通過提交虛假材料取得名稱預防性保護,經查證屬實的,將取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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