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惡意突破五年限制,行政訴訟獲馳名商標保護,超成律所成功助力郎酒無效「鳳之郎」商標!

惡意突破五年限制,行政訴訟獲馳名商標保護,超成律所成功助力郎酒無效「鳳之郎」商標!

2026-06-27 出處 / IP daily

根據《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滿五年後,以近似、侵害在先權利等相對事由申請無效的通道即告關閉,僅惡意註冊的馳名商標能突破此限制,而絕對無效事由的舉證門檻又極高。 考慮到該類商標經長期使用已形成穩定市場格局,法律為維護權利安定性與交易安全,會強化對其效力的保護,因此,想要否定滿五年註冊商標的效力,實操難度極大。

 

在這種情況下,北京超成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超成律所”)通過“馳名商標保護條款+惡意註冊”的特殊路徑尋求突破,最終助力四川郎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郎酒公司”)贏得二審終審勝訴,成功推動“鳳之郎”商標被依法宣告無效。

 

郎酒公司法務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郎酒深耕市場百年,馳名商標的保護事關品牌長遠發展。 超成律所代理律師團隊專業過硬、執行高效,辦案精準直擊問題關鍵,徹底整治了商標攀附亂象,本次案件也助力郎酒商標再獲馳名商標保護。 持續打擊仿冒攀附行為,既是對企業品牌價值的捍衛,也是為消費者營造安全可靠的消費環境。 品牌維權之路漫漫,我們將持續聯合專業力量堅守維權陣地,也期待更多品牌重視知識產權建設,以法律為盾護航品牌發展。

 

背景與需求

 

郎酒公司坐落於四川瀘州古藺二郎鎮,是中華老字型大小、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企業。 郎酒始於西漢枸醬,定名於1933年,蟬聯中國名酒、榮獲國家金質獎章,為醬香型白酒核心代表之一,擁有青花郎、紅花郎、郎牌特曲等核心產品,品牌底蘊深厚、行業影響力卓著。

 

郎酒公司發現,貴州某酒業公司在白酒產品上突出使用「鳳之郎」標識,且「鳳之郎」商標已在白酒商品上獲准註冊。 鑒於該商標註冊已滿五年,常規相對條款已無法啟動無效宣告,唯有通過“馳名商標保護條款+惡意註冊”的特殊路徑尋求突破,案件難度極高。

 

“鳳之郎”商標完整包含郎酒核心引證商標“郎”字,且實際使用中刻意模仿郎酒部分產品的包裝裝潢,主觀攀附意圖明顯。 若允許兩商標共存,極易導致相關公眾混淆誤認,嚴重損害“郎”馳名商標的市場聲譽與品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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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成律所解決方案

 

作為郎酒長期合作的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超成律所甄選資深商標專業律師組建專項服務團隊,結合案件實際情況,定製出具精準可行的解決方案。

 

1.調查研判,確定維權策略

 

瞭解涉案商標權利狀態、註冊時間,進而明確維權路徑,是本案的首要核心工作。 代理律師全面梳理、細緻研判被訴裁定及評審卷宗材料后查明,涉案「鳳之郎」商標註冊時間已逾五年。 五年期限,是申請商標無效宣告的法定除斥期間。 若要突破五年時限限制、順利提起無效申請,依據法律規定,僅可通過兩類法定例外途徑推進。

 

第一種途徑是:適用絕對條款,突破五年期限約束

 

若商標存在《商標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等絕對禁止性情形,依據法律規定,絕對條款不受五年除斥期間限制,可直接據此提起無效宣告。 代理律師結合全案評審材料逐一核查研判后確認,本案事實與證據均不符合前述法條適用要件。 據此,超成律所服務團隊判定:依託絕對條款路徑,無法實現郎酒的維權訴求。

 

第二種途徑是:「馳名商標保護條款+惡意註冊」,突破五年限制

 

本案中,「鳳之郎」商標完整包含“郎”核心標識,整體含義未形成顯著差異,明顯構成對“郎”品牌的複製與模仿。 同時,涉案商標權利人存在大量攀附、抄襲同業品牌的註冊行為,且在實際經營中模仿郎酒多款產品包裝裝潢,主觀攀附意圖突出,屬於典型的惡意註冊情形。

 

郎酒品牌早在1997年便被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認定為馳名商標,後續在多起行政、司法案件中持續獲得馳名商標保護。 本案被訴裁定亦對「郎」商標的馳名事實予以確認,僅未認定對方註冊存在惡意。 綜合全案事實,代理律師最終確定辦案策略,依託“馳名商標保護條款+惡意註冊”法定例外規則,突破五年時限限制,主張對訴爭商標予以無效宣告。

 

2. 仔細思考並制定保護權利的步驟

 

在決定採用「知名商標保護條款+惡意註冊」途徑突破五年期限,對爭議商標提交無效宣告後,潮城律師事務所服務團隊系統性調研並制定了三步解決方案:

 

第一步:切中關鍵點,聚焦於爭議的關鍵點

 

核心工作重點在於深入挖掘針對「風枝郎」商標登記人及其相關方的惡意證據,重點蒐集和修正關鍵支持證據,為「知名商標保護條款+惡意註冊」的主張提供核心支持。 例如,調查發現「風之郎」商標的登記人——貴州一家名為「張」的酒類公司的法定代表——曾在郎九集團工作; 此外,公司實際使用「風枝郎」商標時,故意模仿多款朗九產品瓶的包裝。 法律團隊依據這些核心且關鍵的證據,精準聚焦於爭議的關鍵點,直接回應案件的關鍵點,並為後續主張奠定堅實的證據基礎。

 

第二步:解開線索並強化證據的效力

 

整個案件過程中,律師與朗九公司保持密切溝通與協調,提供明確的證據收集指引,並建立「多層次、多角度、多維度」的證據蒐集策略。 具體而言,證據蒐集範圍涵蓋貴州酒類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及相關方的惡意商標註冊行為,到惡意商業註冊操作、涉及關聯方的先前商標行政及民事訴訟案件,以及「風直朗」商標的實際使用情境; 同時,證據鏈已從針對朗九公司和品牌的針對性模仿和執著,進一步擴展到該主題廣泛模仿並依附於其他知名企業和品牌。 透過精心組織與整合的過程,證據的有效性被全面強化,並建構出完整且具說服力的證據系統。

 

步驟三:強化證據,積極辯護並回應訴訟

 

在審判階段,法律團隊深入整合核心證據與法律推理,清楚說明並強化我們的立場,完全說服法官小組採納該觀點; 審判結束後,公司立即提交書面代表意見,進一步鞏固法院觀點,最終協助朗九公司贏得首審。 面對上訴,團隊積極回應並辯護案件,提交補充證據回應爭議重點,穩步鞏固「知名商標保護條款+惡意註冊」核心主張,最終贏得第二次也是最後一審,成功推動「馮枝郎」商標法律無效。

 

案件結果

 

1. 阻擋惡意執著,消除市場混亂

 

在商標行政訴訟中,惡意的邊緣衝突與對知名品牌的執著往往難以解決,也是企業保護權利的痛點與挑戰。 法務團隊運用專業策略,成功協助朗九公司消除惡意抵押品「風之郎」商標,精確遏止市場實體模仿朗九品牌的非法行為,從根本上切斷了朗九知名商標聲譽的利用,有效淨化品牌競爭環境。

 

2. 捍衛知名商標並鞏固品牌價值

 

惡意附著商標不僅分散消費者注意力,削弱「朗」商標的獨特性,也可能因附著產品品質參差不齊而損害朗九的聲譽。 本案成功宣告「風之郎」商標無效,徹底消除知名商標被稀釋的風險,維持品牌的獨特性與市場認知度,並強力威懾後續惡意黏附行為,防止類似侵權循環。

 

3. 建立典型判例法並提供權利保護的範本

 

本案突破五年法定排除期,採取「知名商標保護條款+惡意註冊」路線,為註冊五年內惡意黏附案件提供可複製的權利保護方法。 在後續處理類似仿冒或附帶案件時,本案判決可作為典型參考案件提交司法機關。透過累積成功案件,形成了權益保護的良性循環,為知名企業解決長期惡意登記行為提供了有力參考。

 

4. 擴大人權保護範圍,強化全面保護

 

在這類行政訴訟中取得知名商標保護,不僅能直接消除惡意商標的無效性,也為後續權利保護奠定堅實基礎:一方面,行政保護的結果能顯著提升相關民事訴訟的成功率與賠償機率; 另一方面,審判中揭露的侵權線索,為進一步追究侵權者民事賠償責任及全面遏止侵權行為提供了有力支持。 同時,對知名商標的加強保護進一步提升品牌市場競爭力,鞏固朗九在業界的領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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