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拒不支付歌曲版權費 一KTV被判賠9萬元

拒不支付歌曲版權費 一KTV被判賠9萬元

2020-11-09 出處 / 如內文所載

海南市某KTV因拒不向版權方支付版權費用,被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以下簡稱中國音像協會)告上了法院。
據瞭解,中國音像協會與滾石、索尼、中國唱片總公司等公司訂立了《音像著作權授權合同》,對方同意將其依法擁有的《北京的金山上》《心太軟》《天使空城》等201首音樂電視作品的音像節目放映權、複製權(僅限卡拉OK經營場所),授予中國音像協會管理並維權,中國音像協會有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
原本,被告KTV擁有中國音像協會的授權,但2018年中國音像協會終止了授權。去年,中國音像協會向被告KTV送達了相關終止合作以及收費的通知,但均被拒收。
於是,中國音像協會將KTV起訴到了市中院。市中院受理本案後,被告KTV經傳票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
最終,市中院根據涉案作品流行度、市場價值以及被告成立時間、場所位置、主觀過錯、經營規模、侵權情節等因素,依法判決被告KTV賠償中國音像協會經濟損失9萬元,並且承擔中國音像協會合理維權費用3千餘元。
資料來源:株洲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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