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國家知識產權局、教育部聯合開展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範高校建設工作

國家知識產權局、教育部聯合開展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範高校建設工作

2020-03-25 出處 / 中國知識產權報

據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熊花平於2020年3月11日報導指出,國家知識產權局、教育部聯合發佈了《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範高校建設工作方案(試行)》(下稱《方案》)。其中要求,建設50家左右凸顯智慧財產權綜合能力的示範高校,培育一批彰顯智慧財產權特色和優勢的試點高校,切實增強高校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為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加快建設智慧財產權強國提供有力支撐。

《方案》以深化改革創新、完善體制機制、強化分類指導、發揮引領作用為基本原則,旨在在若干關鍵核心技術領域形成一批高價值智慧財產權組合,培養一批既瞭解高校科研管理又熟悉智慧財產權管理和運營的高水準人才隊伍。

《方案》要求,示範高校應全面提升智慧財產權高水準管理、高品質創造、高效益運用、高標準保護能力,形成智慧財產權綜合優勢。試點高校應基於自身基礎和發展戰略,以智慧財產權管理能力提升為基礎,在智慧財產權“品質、效益、保護”任一方面形成專項特色或綜合優勢。具體任務包括:著力提升智慧財產權高水準管理能力,健全智慧財產權管理協調機制,強化智慧財產權全流程管理,強化高校績效考核的智慧財產權導向;著力提升智慧財產權高品質創造能力,建立專利導航工作機制,在關鍵技術領域培育一批高價值智慧財產權組合,建立智慧財產權品質管控和轉化評估機制;著力提升智慧財產權高效益運用能力,探索智慧財產權承接轉移新模式,完善智慧財產權收益分配激勵機制,建立效益導向的智慧財產權分級分類管理機制;著力提升智慧財產權高標準保護能力,加強高校智慧財產權的規範使用,有效管理高校智慧財產權資產,提升智慧財產權風險防範能力。

據瞭解,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範高校申報與推薦截止時間為每年4月底。國家知識產權局、教育部將組織相關領域專家進行集中評定,擇優選擇部分申報單位元分別確定為國家知識產權試點高校和國家知識產權示範高校,並發文公佈,試點和示範工作有效期均為3年。

資料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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