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電商賣台灣豬標章違商標法 畜產會報案

電商賣台灣豬標章違商標法 畜產會報案

2020-12-30 出處 / 自由時報〔記者簡惠茹、陳昀、黃欣柏/台北報導〕

含萊豬肉即將開放進口,知名電子商務平台卻傳出有賣家販售「台灣豬證明標章」貼紙,中央畜產會昨天下午至台北市泉州街派出所報案舉發。畜產會執行長王旭昌表示,該行為違反商標法,確認侵權後就會提告。

 

「台灣豬證明標章」須經申請、審核

據了解,該電商平台已將相關產品下架。中央畜產會表示,「台灣豬證明標章」圖案設計是採公開徵選而得,已被畜產會登記商標權,並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商標在案,印製及發放作業均由中央畜產會執行,標章並設計多道防偽機制,以防冒用。

畜產會說,豬肉或豬肉產品販售業者若要取得該標章,須經申請、審核等程序,每店以核發一張貼紙為限,如有未經中央畜產會同意而擅自使用、變更、轉讓、印製乃至販售,中央畜產會有權依法追究其民事及刑事責任,呼籲購物網站或賣家勿貪圖小利,以身試法。

除了違法標章滿天飛,國民黨立委萬美玲昨也舉行記者會,質疑內政部日前發出「未來公文」,要全國里長要求里內豬肉食品攤商貼上衛福部的豬肉產地標示貼紙。萬美玲指出,立法院院會二十四日才表決通過萊豬相關行政命令,內政部卻早在三日就行文各縣市政府,要求里長協助沒有自治會之攤商落實原產地標示;而所謂「沒有自治會之攤商」,竟包含小吃店、早餐店等,只要販售豬肉製品都必須張貼。

萬美玲批評,政府要求村里長站在民怨第一線,連發給誰也不清楚,誰來負責、稽查?而且還是沒有法令依據的「未來公文」,根本是強迫全國里長為萊豬政策背書。

 

未來公文? 內政部:請里長助發攤商貼紙

出席記者會的中華民國村里長聯誼會總會長楊鑫坤表示,產地標示應為衛福部業務,內政部攬下這個業務給所有村里長,但村里長不是沒有事情做,今年還有防疫等相關公共事務,他呼籲政府盡快把進口的萊豬標示清楚。

對此,內政部表示,該公文僅是請村里長協助提供標籤貼紙給攤商,村里長不需要做任何實質認定或要求,更沒有所謂「未來公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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