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韓國智慧財產權局推出打擊網路假冒的措施

韓國智慧財產權局推出打擊網路假冒的措施

2021-02-19 出處 / 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網

 

韓國智慧財產權局(KIPO)最近宣佈了其預防網路假冒的措施。根據KIPO發佈的新聞稿,由於在新冠疫情大流行期間網路購物活動的增加,有關網路假冒產品的舉報數量同比增長204.4%(對比2019年和2020年1月至8月的數據)。

為應對這種情況,KIPO制定了以下措施,以更有效地打擊迅速增長的假冒產品的網路銷售,同時最大程度地減少對消費者的損害。

措施

1、加強網路打擊:

線下執法人員暫時性負責網路假冒的監控;

設立特別司法員警,具體負責;

直接調查假冒產品的大規模分銷商和銷售商;

增強調查人員力量;

推動數位取證等調查技術的進步。

2、提高對消費者的損害賠償

與商標持有人合作,將假冒產品的評估結果與消費者共用,以使購買了假冒產品的消費者能夠獲得退款並要求賠償;

已建立損害賠償制度,網路公開市場平臺首先對因購買假冒產品遭受損害的人進行賠償,再向個人銷售商進行索賠。

3、完善制度並加強公私合作

提議對商標法進行修改讓網路平臺等“銷售仲介機構”(sales intermediaries)負責防止商標侵權,以制止假冒產品的銷售。

評論

鑒於KIPO舉報中心(由具有智慧財產權專業知識的特別司法員警組成)正在增加人力並改進調查技術以提高處理網路假冒的能力,KIPO將會迅速對網路侵權問題作出回應。

為了有效阻止假冒產品的網路銷售,權利持有人必須積極地與KIPO和網路平臺合作。在目前的制度下,權利持有人需負責假冒評估的費用,因此,配合KIPO的所有調查對他們來說可能會有較大負擔。但是,在沒有權利持有人投入的情況下,KIPO和網路平臺評估假冒產品並確定產品是真品還是假冒產品並非易事,因此進行有效的調查是必要的。

根據當前的趨勢,網路交易的數量將繼續穩步上升,與此同時網路侵權的數量也可能會增加。為了保護品牌價值,智慧財產權權利人應積極利用KIPO提供的網路打擊措施,並積極回應KIPO對涉嫌侵權產品進行評估的要求,即使這是一項繁重的工作。

擬議的商標法修正案引入的一些條款規定,銷售仲介機構的下列行為將構成銷售仲介機構本身的侵權行為(當仲介機構履行謹慎義務時,其將承擔有限的責任):

允許個人賣家侵犯協力廠商的商標權或專有許可;或者有意協助個人賣家侵權;

如果此修正案通過並成為法律,則網路平臺可能會更加積極地防止賣家侵犯商標權,因為如果他們不履行謹慎義務,該平臺可能會承擔間接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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