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芬迪起訴商標侵權獲賠35萬人民幣,被告4年前曾因侵犯羅意威商標權被判罰

芬迪起訴商標侵權獲賠35萬人民幣,被告4年前曾因侵犯羅意威商標權被判罰

2021-03-09 出處 / 財經網

近日,據多家媒體公開報導,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對義大利奢侈品牌Fendi起訴的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做出宣判。宣佈被告上海益朗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益朗公司)和首創奧特萊斯(昆山)商業開發有限公司賠償Fendi經濟損失和維權開支35萬元人民幣。

據瞭解,被告在其並非芬迪品牌官方授權的店鋪中,使用帶有“Fendi”字樣的招牌、折扣資訊牌和商品包裝,違反了不正當競爭法。且首創奧萊作為商場運營方則在公眾號上發佈“大牌駕到-Fendi”等文章,涉及虛假宣傳,需要負連帶責任。

另據裁判文書網獲悉,益朗公司此前就因侵犯“LOEWE”、“BALLY”、“DOLCE&GABBANA”的注冊商標專用權被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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