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加強品種權、權利金制度 回歸市場機制

加強品種權、權利金制度 回歸市場機制

2021-03-10 出處 / 聯合報

農委會將禁止侵權農產品進口並主動在外銷國家申請品種權,以防品種外流中國大陸,但學者表示,兩岸對智慧財產權都不重視,台灣應加強品種權概念,並建立更健全權利金保障制度,買賣雙方自然可形成一套商業機制,否則品種太多,單靠政府根本管不了。

逢甲大學國貿學系教授楊明憲表示,品種外流嚴重,根本問題是兩岸對智財權不重視,農民擔心會增加成本,但總要有相關機制改善,讓農民必須面對品種權及付費概念。他說,前陣子訪問一家引進日本大理花的花卉農場,權利金是銷售金額兩成,除了業者要誠實申報,種苗商也會不定時查緝、檢查銷貨紀錄,這些作法都是自然形成的商業機制。

楊明憲建議,政府要提供的是平台,包括品種清單、權利金,讓農民了解各品種特色、市場接受度等,回歸商業模式進行;若什麼事都要動用政府,根本無法一一清查所有農產品,但雙方若有糾紛,政府也要適當仲裁。

針對台灣品種外流到中國大陸的問題,楊明憲認為雙方仍要有協商機制跟平台,台灣希望大陸重視智慧財產權就需要官方規範,但台灣要求別人的同時,自己也要做得到。現在不少研發成果來自民間,若沒有更健全的權利金保障制度,民間不會願意投入研發。

台大農藝學系名譽教授郭華仁表示,技術上要阻絕侵權農產品進口可以鑑定品種,但重點是要看進口國海關檢驗夠不夠強大。品種外流確實難以防止,因為竊取種苗、種子方式太簡單,可能還是要加強在本國及外銷國家申請品種權,但中國法規比較寬鬆,即使申請品種權,農民還是可以自行繁殖,這方面較難解決。

訂閱電子報

每月寄送一次,提供智財權發展與
新知讓您完整掌握最新消息、國際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