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公園健身跳舞播音樂 政院明通過修法不構成侵權、放寬使用

公園健身跳舞播音樂 政院明通過修法不構成侵權、放寬使用

2021-04-07 出處 / 自由時報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考量民眾攜帶音響等設備,在公園等戶外健身跳舞時播放CD,以及教師因武漢肺炎疫情關係進行遠距教學,將著作權人的書籍放在網路上教學,易引發侵權等實務糾紛,行政院明天召開的院會將通過經濟部提報修正「著作權法」,放寬合理使用,不構成侵權。

經濟部官員表示,根據現行「著作權法」第92條規定,民眾攜帶音響等設備在公園健身跳舞時播放CD,涉及違法「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的規定,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75萬元以下罰金。

官員說,儘管通常著作權人通常未因民眾播放CD而提告,但因現行法律的規定,確實有可能引發著作權的糾紛,政院因此審查通過經濟部提報的修法,民眾攜帶音響等設備,在公園等戶外健身跳舞時播放CD,並不構成侵權的行為,此修法未來若三讀通過,包括婆婆媽媽跳舞時播放CD,就可安心使用。

此外,這次修正「著作權法」也因應教師遠距教學的需要,增訂學校遠距教學的合理使用,教師將著作權人的書籍放在網路上教學,並不構成侵權,以因應隨科技發展,運用科技進行課堂教學的遠距教學以擴大教學效果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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