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國際商標協會董事會通過兩項反假冒決議

國際商標協會董事會通過兩項反假冒決議

2021-04-02 出處 / 中國保護智慧財產權網

2021年3月19日,國際商標協會(INTA)董事會批准了2項決議,呼籲法院和政策制定者實施新機制,以加大反假冒執法並在全球範圍內制止此類非法活動。

決議建議:提高執法能力;制定新法律框架,以便於處理商品的沒收、銷毀或移交事宜;對未經品牌所有人授權擅自修改正版產品的行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決議擴展了INTA的反假冒政策,納入2個新的宣導點:剝奪假冒收益和將重貼標籤視為假冒偽劣罪。基於這些決議,INTA及起草決議的反假冒委員會可以呼籲採取關鍵措施,以保護全球司法管轄區的品牌所有者和消費者的利益。

關於假冒收益的決議旨在剝奪假冒者從事非法運營的經濟資源,即採用“跟著錢走”的方式。

具體而言,該決議旨在賦予法院一定的權力,使其可依據適當的證據暫時沒收和扣押資產。決議還建議,當假冒者把資產轉讓給協力廠商以臨時或永久逃避沒收令時,授權法院下令沒收資產或假冒收益。

另外,INTA敦促制定全面的法律程式,以提高沒收的效果,包括有效管理和保護被扣押商品,確保此類商品得到充分清除,或轉讓給適當的實體。協會還鼓勵加強國際合作,互相提供凍結和扣押令資訊。

關於將重貼標籤定為假冒偽劣罪的第二個決議呼籲將經過重貼標籤和修改的正品納入“假冒”的範疇,即使在商標所有人粘貼的原始商標未作更改的情況下,重貼標籤也構成犯罪。該決議不涵蓋售後或翻新的商品。

INTA的立場是,重貼標籤有可能讓消費者產生混淆並對其造成損害,與其他形式的假冒一樣,此類行為構成假冒商標罪。

該決議與2013年美國聯邦第四巡迴上訴法院對美國訴Cone一案的裁決有關。法院認為,根據聯邦法典第18編第2320條,將品牌所有者製造的產品重新貼上標籤使之看起來像來自同一品牌所有者的另一個品牌產品的行為並不違法,因為品牌所有者粘貼的標籤本身並沒有被重新標記或更改。

如果通過與該決議一致的法律,蓄意以欺騙的方式售賣被重貼標籤的產品的假冒者將無法再利用Cone裁決或其他法律或法院令的漏洞。相反,這些行為受假冒犯罪法約束,行為人將被起訴。

INTA首席執行官艾迪埃納.桑斯.德.阿塞多(Etienne Sanz de Acedo)說:“INTA的決議向全球政府傳遞出強大的信號,對任何形式的假冒都要零容忍。無論是單獨還是與其他國家協作實施這些最佳做法,政策制定者都能從多角度保護消費者,這是重中之重。”

桑斯.德.阿塞多補充稱,決議與協會提升商標與品牌的價值、加強消費者信任的戰略計畫一致。

這是INTA在全球範圍內保護品牌所有者智慧財產權和聲譽,保護消費者的健康和安全,遏制假冒造成的就業崗位流失和稅收縮減以及打擊有組織犯罪活動所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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