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國家版權局發佈《關於規範攝影作品版權秩序的通知》

國家版權局發佈《關於規範攝影作品版權秩序的通知》

2020-06-18 出處 / 資料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6月11日電(記者 王志豔)國家版權局日前發佈《關於規範攝影作品版權秩序的通知》,對攝影作品相關著作權問題進行了厘清,將加大圖片領域著作權整治力度,推動構建攝影作品著作權保護長效機制。

  國家版權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隨著攝影作品在網路傳播中大量使用,圖片侵權盜版現象較為嚴重。同時,一些圖庫經營單位的不合法、不正當維權行為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為回應業界呼聲,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著作權問題,為媒體融合發展營造良好著作權法治生態,國家版權局將圖片著作權整治納入“劍網2019”專項行動,查辦了一批涉及攝影作品侵權盜版的案件,取得了積極成效。《通知》發佈對鞏固“劍網”行動工作成果,進一步規範攝影作品著作權秩序具有積極意義。

  《通知》主要包括七方面內容。一是明確構成攝影作品的要件是具有獨創性,並強調以新聞事件為主題的攝影作品不屬於時事新聞,受著作權法保護。二是針對實踐中存在的篡改攝影作品標題或作品原意等問題,強調對作者人身權的保護,並重申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的法律地位和法定職責。三是規定圖庫經營單位義務,特別針對圖庫經營單位的虛構著作權、虛假授權、不正當維權等行為進行規制,並就實踐中存在的對著作權保護期屆滿及著作權人放棄財產權的攝影作品進行收集整理形成的圖庫,明確指出圖庫經營單位不得以著作權許可使用費名義收取費用。四是規定網路服務商義務,強調要切實履行好通知——刪除義務。五是強調教科書法定許可中攝影作品作者的獲酬權。六是鼓勵各方開展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動攝影作品著作權秩序進一步規範。七是重申行政投訴的材料要件,強調權利聲明、浮水印不能單獨作為著作權權屬的證據,以解決行政執法實踐中存在的攝影作品著作權權屬認定標準過於寬鬆的問題。

  記者獲悉,接下來各級著作權行政執法部門將進一步加大打擊攝影作品侵權盜版力度,嚴厲查處圖庫經營單位通過假冒授權、虛假授權等方式非法傳播他人作品的侵權行為,著力整治圖庫經營單位在著作權經營活動中存在的權屬不清、不正當維權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維護攝影作品著作權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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