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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秘密談修法 境外勢力定義成焦點

2021-04-28 出處 / 經濟日報 / 記者鍾泓良

為了防止中國大陸透過惡意挖腳及經濟間諜竊取台灣關鍵技術,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28)日審議委員提出針對《營業秘密法》修法,其中包括擴大刑責,以及增訂「境外敵對勢力」等定義。然而,部分委員對於境外敵對勢力是否僅限對岸,還是可能擴大打擊面到其他國家,經濟部表示仍要在行政院討論。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陳亭妃及何欣純分別針對營業秘密法提出不同版本修法。趙天麟版本認為應該積極解決經濟間諜行為,並提高有關刑度;陳亭妃版同樣要求界定經濟間諜行為,並針對營業秘密法第二條提出修正;何欣純版則認為應防範外國或境外敵對勢力有計畫侵害。

針對境外敵對定義,陸委會副主委李麗珍援引反《滲透法》的定義表示,是指跟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的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者,但是否包括中國大陸及港澳,實質認定則需要再做思考。

然而,國民黨立委孔文吉認為,台灣與大陸享受極大貿易順差,營業秘密保護法須顧慮兩岸經貿活動,不應造成台商出口中國的不便,且美、日等企業也可能竊取我國機密或挖角。

國民黨立委呂玉玲則認為,若是營業秘密法要升高到國安層級,又將域外改為境外敵對勢力,是否範圍會縮小到國對國、保護範圍也會變小。經濟部長王美花說,不同委員有不同提案,同時也有包含私人企業。

經濟部及行政院目前暫無提出相關修法版本。經濟部長王美花受訪時說,營業秘密法沒有定義境外敵對勢力,從國安角度來看如何防範此事,大家最近都非常關切,但要不要修營保法,其實是要從更上位的視野來檢視,因為竊密樣態很廣,行政院已經展開跨部會討論來考量要修哪些法、補強哪些地方,且此事也需要與產業溝通。

然而同樣也有諸多委員對於經濟部對於營業秘密法修法態度消極表達不滿,認為都將責任推至行政院跨部會討論,身為主則機關卻態度保守。經委會召委、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表示,「不要每次都說行政院有平台會議在討論」,要求經濟部在一個月給討論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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