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施行修改後專利法的相關審查業務處理暫行辦法》的公告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施行修改後專利法的相關審查業務處理暫行辦法》的公告

2021-05-24 出處 / 國家知識產權局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已於2020年10月17日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修改後的專利法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因專利法實施細則尚在修改過程中,為保障修改後專利法的施行,國家知識產權局制定《關於施行修改後專利法的相關審查業務處理暫行辦法》,現予發佈,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或者相關當事人可以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相關業務。

  特此公告。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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