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越南加入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著作權條約

越南加入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著作權條約

2021-12-15 出處 / IPtoday

2021年11月17日,越南交存了《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著作權條約》(WCT)的加入書,成為WCT的第111個成員。WCT的規定將在檔移交給WIPO總幹事之日起三個月後,即2022年2月17日前,在越南正式生效。
WCT是《伯恩公約》下的一項特別協定,於1996年首次通過,旨在處理數位環境中的作品及其著作權保護問題。WCT還涉及兩個應受著作權保護的重要物件。(i) 以任何表達形式創建的電腦程式,以及(ii) 任何種類的資料庫,只要資料庫內容的選擇或安排具有智力上的創造性。
關於授予作者的權利,除了《伯恩公約》承認的權利外,《世界貿易公約》還授予
(i)發行權;
(ii)出租權;
(iii)更廣泛的向公眾傳播的權利。
關於限制和例外,WCT第10條將最初在《伯恩公約》第9(2)條規定的複製權的“三步”測試擴大到所有權利。也就是說,成員國可以在國家法律中立法規定限制和例外,但必須是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即不能過於寬泛),不能與作品的利用相衝突,也不能損害作者的合法利益。只要符合“三步”測試的條件,成員國可以引入適合數位環境的新例外和限制。
越南加入WCT不僅有助於該國履行其在新一代自由貿易協定中的承諾,如《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全面進步協定》(CPTPP)和《歐盟-越南自由貿易協定》(EVFTA),而且還為在數位環境中保護作品和著作權創造了有效的法律基礎,而這正是目前越南最棘手的智慧財產權問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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