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AI與著作權局:美歐同步發布政策報告,討論AI創作與創新

AI與著作權局:美歐同步發布政策報告,討論AI創作與創新

2025-05-15 出處 / 愛琳·麥克德莫特 IPWatchdog.com

於2025年5月,美國著作權局針對AI發展所進行系列研究報告的第3部分,深入探討生成式AI訓練中的著作權合理使用問題,以及可能的授權機制。報告主張對AI訓練是否構成侵權應採取「個案判斷」原則。
報告最受矚目的部分是對「合理使用」4大因素中的第1與第4因素進行詳盡法律分析。對於第1因素:使用目的與性質,著作權局認為AI訓練若與原作品目的過於接近,即使內容改動顯著,仍可能被視為「非轉化性」使用。雖然著作權局認為多數基礎模型訓練具有轉化性,但強調應根據模型功能與應用方式判斷。關於第4因素:對市場的影響,報告首次提出「風格模仿導致市場稀釋」的理論,即便AI生成的內容並未與原作品高度相似,只要其模仿風格影響到原作品的商業價值,也可能不適用於合理使用。該理論尚未經美國聯邦法院驗證,但對創作者權益保護具有重大潛在影響。
同日,歐盟智慧財產局(European Un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下稱EUIPO)也發布AI著作權全貌報告( The Impact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on Copyright and Related Rights),報告指出2大制度改革需求:(1)著作權人應擁有選擇將著作「退出」任何AI授權或訓練資料庫計畫的權利;(2)AI開發商需確保可由其他機器判讀其AI所輸出的內容為AI生成,提升透明度與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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