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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 –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

2021-05-20 出處 / 工業總會-智慧財產委員會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載體如何確定?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對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載體沒有明確的規定,但國家智慧財產權局集成電路行政執法委員會(行政執法委員會)在指導案例行政裁決中確定了如下原則:確定布圖設計保護範圍的載體,以複製件或圖樣為基礎,以集成電路樣品為參考。

 

具體的,關於權利載體的效力認定問題,行政執法委員會認為:登記時尚未投入商業利用的布圖設計,以複製件或圖樣為准。登記時已投入商業利用的布圖設計,複製件或圖樣能夠清晰完整地呈現布圖設計全部細節的,以複製件或圖樣為准;複製件或圖樣的細節不夠清晰,單獨依靠複製件或圖樣無法界定專有權保護範圍的情況下,集成電路樣品與複製件或圖樣呈現的布圖設計一致時,可以參考集成電路樣品來明確複製件或圖樣不清晰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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