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與《公司法》是兩種獨立的法律制度,註冊了公司名稱,並不代表同時取得了該名稱的商標權。如果打算將公司名稱同時當作品牌名稱使用,為避免被他人搶註而失去商標權,最好同時甚至事先將公司名稱申請登記為註冊商標。現代商業環境講求品牌經營,文創產業也不例外;從企業到產品、服務名稱,還有特別設計的logo 圖形,往往成為品牌的象徵。文創創業者設立公司時,亦可考慮同步將公司名稱申請註冊文字商標,這不但是企業建立品牌的手段之一,甚至連政府機關也有申請註冊商標的案例!1、太空軍商標權也被搶註?美國前總統川普在2020 年5 月15 日主持了美國新成立的太空軍軍旗亮相儀式;以地球軌道、三角翼與北極星為元素的黑色軍旗,未來將成為美軍最新也是最先進軍種的象徵。這也是自川普總統2018 年6 月宣布組建太空軍迄今,太空軍成軍最具體象徵的展現。值此全球疫情方興未艾,美中角力日益激烈之時,相關資訊與事件發展自然也引發了眾多報導。有趣的是,國外媒體對於美國太空軍的報導,除了分析新軍種的軍事與國際政治意涵外,還提到了「商標權」這個議題。甚至有媒體戲稱,美國太
越南籍陳姓女子等3人,去年從越南進口仿冒名牌LV、CHANEL、GUCCI等金飾,在實體店與網路上販售,民眾發現後向警方檢舉。保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日前持票逮人,查獲仿冒名牌金飾共826件,侵權市值逾1000萬元,詢後依商標法罪嫌送辦。保二刑大偵一隊接獲線報,有人販賣仿冒名牌金飾,包括手環、項鍊、耳環等,經深入調查發現,位於桃園市觀音區與台北市文山區的2間銀樓涉嫌重大,蒐證後向桃園地院、台北地院聲請搜索票,登門逮人。據指出,該2間銀樓本來均正常販賣金飾珠寶等物,然而老闆是越南籍配偶與華僑,他們看準家鄉便宜又好看的「越南黃金」,從越南進口大量仿冒名牌金飾販售。除了在實體店賣,也透過臉書直播推銷,吸引不少在台越南人購買。警方在2間銀樓內,查獲仿冒名牌金飾共826件,侵權市值超過1000萬元。越南金並不保值,最高純度只能到99金(即過去俗稱的24K金),但由於便宜,又能起到裝飾作用,仍有民眾爭相購買。保二刑大偵一隊指出,涉案3人均為越南籍陳姓女子(分別為40歲、46歲、54歲),均坦承犯行,警詢後依違反商標法第97條「明知仿冒商品而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月15日公布110年商標註冊申請件數達9萬5917件,再創歷史新高,年增2%,其中,本國人為7萬3374件,類別以企業經營為主;外國人為2萬2543件,以電腦科技居多。智慧財產局下午公布110年受理專利商標申請概況,在商標註冊申請方面,共有9萬5917件,再寫下民國88年智慧局成立以來最高紀錄,本國人申請件數達7萬3374件,年增2%;外國人為2萬2543件,年增3%。進一步觀察,本國人申請商標註冊類別以廣告、企業經營等居冠,餐廳、住宿等次之,咖啡、茶及糕點等排名第3,藥品等第4,教育、娛樂等則排名第5。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長洪淑敏分析,疫情衝擊百工百業,也改變生活與消費習慣,網路成為新興平台,透過網路自行創業者很多,「創業需要Logo作為識別標誌」,帶動廣告、企業經營等類別的商標申請量攀高。外國人部分,申請類別則以電腦及科技產品為首,其次為廣告、企業經營等,3至5名分別為藥品,化妝品、清潔劑等、科學及技術性服務。申請前五大國家或地區中,中國大陸以4929件穩居首位、年增8%;美國為4032件超越
1個口罩1萬多元?沒錯,名牌的口罩造型與行情,吸引很多民眾想在疫情期間戴知名口罩,保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20日宣布破獲黃姓犯嫌在新北地區仿冒LV知名品牌商品,共約3萬9000件,侵權市值4億多元,該批劣質口罩由中國大陸進口且與原廠真品上萬元售價價差甚大,若全數售出獲利可觀,大賺災難財,全案警詢後將黃嫌移送法辦。保二總隊刑警大隊2020年新冠疫情期間,發現不肖業者竟利用民眾對防疫物資短缺預期心理,囤積大量仿冒LV商標口罩商品並於知名網路拍賣平台恣意張貼、販售。經查詢LV官方網站確有販售口罩產品,惟樣式與前揭賣場完全不同,研判為仿品無誤。且經調閱相關交易紀錄,發現該賣家商品、物流數額相當龐大。警方多月的調查蒐證,掌握其仿冒品倉儲地點,該賣家為規避警方查緝,將其經營公司設立於一般住宅以合法掩飾非法,使警方鎖定目標困難度增加,該處平時大門深鎖無法確定是否為囤貨地點,經埋伏勘查,並於等待黃姓犯嫌物流交接商品,開啟鐵門之短暫時段,發現內部囤積大量商品、紙箱,且犯嫌進出寄貨,研判該處為商品倉儲處所。待證據蒐集齊全,報請法院核發搜索票
「元宇宙」(Metaverse)是現在進行式也是未來的發展趨勢,更是行銷的熱門關鍵字。許多商業活動與創新會以元宇宙為名或是做包裝。而商標就是品牌行銷的法律保障,且為了在元宇宙布局商標,可能會有越來越多企業採用非傳統的商標類型如顏色、動態、全像圖、聲音等。 元宇宙」(Metaverse)是現在進行式也是未來的發展趨勢,更是行銷的熱門關鍵字。許多商業活動與創新會以元宇宙為名或是做包裝。而商標(Trademark)就是品牌行銷的法律保障,我們可以從企業申請商標註冊的實況看見產業未來發展趨勢,例如Nike申請將其商標註冊於可下載的虛擬商品,未來應該會有越來越多的企業以元宇宙的發展方向進行商標布局。超越原宇宙的元宇宙標榜人類可以數位分身在虛擬世界從事多采多姿的活動,享有沉浸式的體驗與數位資產,也能與現實世界有所互動,與元宇宙相關聯的技術如AI、AR、VR等,都受到高度重視與吹捧,此由朝VR轉型的宏達電股價爆紅上漲更見一斑。而超高效能的IC晶片與5G甚至更先進的通訊技術發展以及Blockchain等則是元宇宙的基礎工程。
臉書(Facebook)總公司宣布更名為Meta,經濟部智慧局表示,臉書尚未在台灣申請相關商標,但卻已經有台灣的科技公司向智慧局提出「元宇宙METAVERSE」的商標申請,該案仍在審核程序。官員表示,相關商標是否會通過,取決於其申請的「服務內容」,以及是否已經有通用意涵。智慧局「商標檢索系統」中可查到,「芮羚數字科技有限公司」已在十月十九日申請「元宇宙METAVERSE」商標,申請服務內容為網路行銷、虛擬貨幣交易、電腦繪圖等。另外,也有瑞士公司於廿六日申請「M'etaverse」商標,多一個單引號,且申請服務為皮件、衣飾、香氛等零售服務。智慧局商標權組組長劉蓁蓁表示,目前Facebook總公司還沒有在台灣申請「Meta」、「METAVERSE」等相關商標,其他公司的申請案則都還在審理中。劉蓁蓁指出,「Meta」、「Metaverse」、「元宇宙」等詞,在大眾間是含有背景的應用,若有大眾公認的通用意涵,取得專用就比較難。不過,這也有例外。劉蓁蓁說,相關用詞是描述網路、虛擬世界等,假如公司申請的商標與服務,和該用詞原意
全球爆紅的韓國影集「魷魚遊戲」話題夯,影音平台Netflix在9月28日在美國及牙買加等國提出「SQUID GAME」的商標申請,包括電視影集娛樂軟體、影音錄製商品、文具出版品、服飾、公仔玩具、數位娛樂資訊等周邊相關商品及服務,目前已在多國積極進行商標佈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證實,Netflix在10月15日申請「魷魚遊戲」,10月19日申請「SQUID GAME」註冊商標,目前均待審中。智慧局表示,「魷魚遊戲」創造話題也創造龐大商機,但根據過往的商標申請觀察,在電影、影集或電玩遊戲知名度大開後,市場很可能會湧現一波攀附的商標申請熱潮,以紅極一時的「哈利波特」、「Harry Potter」為例,要提醒的是,如果在他人商標成為著名後,要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應注意避免涉及攀附或抄襲,而引發商標權爭議的困擾,智慧局不鼓勵跟風、蹭熱度,畢竟每一個品牌的誕生,都是經營創作者的心血結晶,值得大家尊重與鼓勵。
台中某寢具名店,30日開記者會指控,公司商標權遭網路業者盜用,被旗下經銷商發現,其市價5、6千塊的棉被,網路價竟打5折,甚至買1送1,有消費者購買後發現,1頁式廣告賣的棉被品質、字體有落差,業者跨海告侵權,1審判賠504萬元,但被告業者否認侵權,全案仍在上訴;呼籲有原廠合法授權的經銷商,再購買。業者孫連禧指出,公司市價5、6千塊的棉被,他也賣一樣的東西,僅1800元,在網路1頁式網站賣;但是該網站賣的棉被,繡上的是簡體字,棉被邊顏色也不同,標籤吊牌全都是簡體字,尤其摸起來的觸感,內容物較不綿密,重量也不同。孫連禧說,身邊好幾個朋友跟她反映,很多人都被騙了,因為大部分的消費者,有的都是初次購買非內行人,這非單一事件,是很普遍的社會亂象,更危及正常的市場運作;呼籲消費者,1頁式廣告賣的商品銷售,一定要睜大眼睛看清楚。孫連禧呼籲,其他受害的企業主勇敢站出來檢舉,喚起政府的重視,整頓「經濟亂象」,盼藉此事件呼籲消費者,在網路買東西時,注意不要受騙上當,杜絕欺暪詐騙消費者,將網路銷售導入正規銷售,救救台灣的產業。
新北市政府以鶯歌在地特色概念打造大型裝置藝術「守望鶯歌」,這隻6米高的大鳥設置後,成為鶯歌文化新地標,市府開放廠商申請商標授權,製作文創商品,為自家產品注入全新能量。民代認為,這筆回饋金應使用在三鶯文創發展上,新北市經發局表示,回饋方式由廠商提案,予以尊重,目前已有2家提出申請,但尚未決定是否執行。新北市計畫在大漢溪以南地區推動「三鶯文創整合計畫」,將鶯歌打造成藝術埕,除了鶯歌老街牆面彩繪、設置新北市立美術館,還在鶯歌陶瓷陶博館前廣場設置了大型藝術裝置「守望鶯歌」。新北市經發局盼能將「守望鶯歌」品牌化,決定開放廠商提案申請商標使用權,將大鳥結合自家商品,打造文創產品,業者付給市府的回饋金將全數做為公益使用,使用方式也讓業者自行提案。經發局期望看見廠商提出新創、永續相關的產品內容,例如廢料做成的鶯歌裝置玩偶、節能夜光燈等。新北市議員蘇泓欽說,市府既然要將三鶯的招牌商品化,就應將回饋金專款專用在三鶯文創上,促進三峽、鶯歌的新創產業發展,別把錢放到自己口袋。經發局指出,目前回饋方式由廠商來提,權利金也可替換成商品、物品,會由廠商自
為促進各界對商標法之瞭解,本局93年起公告「商標法逐條釋義」,最近一次編修則為106年;因應法令修正及實務判決更新,而近年來商標審查基準亦有增修,本局爰重新審慎修正「商標法逐條釋義」。此次修正並篩選具參考價值之法院判決,以增補逐條釋義之完整性,謹供各界參考之用。